按照黨中央、國務院決策部署和民政部工作要求,今年3月以來,陜西省民政廳聯合18個部門集中打擊整治各類非法社會組織,有效凈化了社會組織發展環境,維護了有關企事業單位和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。為進一步提高社會公眾的防范意識和甄別能力,擠壓非法社會組織的活動空間,現將陜西省依法取締的10起非法社會組織典型案例公布如下。

一、取締“大風美術”案例
“大風美術”未經登記,擅自以社會服務機構名義開展活動。面向社會發放宣傳頁、張貼宣傳廣告進行招生,開展教學培訓活動。2021年8月,西安市蓮湖區民政局聯合區教育局,依法對“大風美術”予以取締。
二、取締“寶雞天臺山炎黃文化協會”案例
“寶雞天臺山炎黃文化協會”未經登記,擅自以社會團體名義開展活動,該組織設有章程、內設會長、副會長等職務及理事會、監事會等機構,私刻公章,具有很強的欺騙性。打著研究炎黃文化的旗號開展活動,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。寶雞市民政局根據群眾舉報,約談了該組織負責人,責令其刪除與“寶雞天臺山炎黃文化協會”相關信息、在媒體發布公告消除不良影響,收繳私刻的公章。 2021年4月10日寶雞市民政局依法對該組織予以取締。
三、取締“寶雞朗誦社”案例
“寶雞朗誦社”未經登記,擅自以社會組織名義開展活動,建立了“寶雞朗誦社”微信群,經常在群內發布消息、組織開展集體活動。2021年6月3日,該組織在其微信群等載體發布通知,擬以“寶雞朗誦社”名義開展大型演出活動。寶雞市民政局根據群眾舉報,約談了該組織3名主要組織者,責令其停止以“寶雞朗誦社”開展任何活動。2021年6月17日,寶雞市民政局依法對“寶雞朗誦社”予以取締。
四、取締“中國生命關愛協會華盟公益工作委員會白水工作服務處”案例
“中國生命關愛協會華盟公益工作委員會白水工作服務處”未經登記,懸掛“中國生命關愛協會”牌匾招攬客人,對人體進行減肥、養生、保健宣傳。2021年4月白水縣民政局聯合公安、市場監管等多部門組成聯合執法隊伍,依法予以取締。
五、取締“渭南市華州區德力水電工協會”案例
“渭南市華州區德力水電工協會”未經登記,擅自組織水電工行業相關專業人士組成非法行業協會,實則是利用協會名頭,贏得大眾信任,欺騙不知情的群眾,從中謀取利益。并將未經登記“渭南市華州區德力水電工協會”名稱印制于贈送禮物上,進行宣傳,造成不良社會影響。2021年5月,華州區民政局依法對“渭南市華州區德力水電工協會”予以取締。
六、取締“澄城縣啟慧國學館”案例
澄城縣啟慧國學館未經登記,擅自以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義進行活動,違反了《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》有關規定,澄城縣民政局接到線索后,2021年5月,聯合縣教育局、市場監督管理局、公安局集中排查非法社會組織,并現場下發整改通知書。目前,澄城縣啟慧國學館已依法取締。
七、取締“博航培訓中心華陰分校”案例
“博航培訓中心華陰分校”未經登記,擅自以社會組織名義開展活動,對外宣稱其為“陜西博航啟程企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”在華陰的分校,在經營場所懸掛“陜西博航啟程企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”營業執照(副本),宣傳其師資力量雄厚,誘導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,參加文化課培訓。經查,該組織未取得教育部門的辦學許可證,也未在行政審批部門注冊登記,2021年8月,華陰市民政局聯合市場監管局、教科局依法對“博航培訓中心華陰分校”摘牌并取締。
八、取締“東望志愿服務組織”案例
“東望志愿服務組織”未經登記,通過以開展志愿服務活動為幌子吸納會員,利用多種手段對“會員”進行“洗腦”開展非法傳銷活動,嚴重擾亂了當地經濟秩序,影響了社會穩定,給被騙的家庭、個人以及社會都帶來了不同程度的影響,嚴重侵害公眾合法權。2021年4月,吳起縣民政局聯合公安機關取締了該組織,并將該組織負責人給予行政拘留,對參與人員進行批評教育,并聯系其親屬遣返回家。
九、取締“東望課堂及東望志愿服務隊”案例
“東望課堂及東望志愿服務隊”未經登記,打著藝術團體等“旗號”在漢臺、南鄭、城固、洋縣、勉縣、寧強等地開展活動。該組織有明確的上下線領導層級,以開展大講堂、廣場舞、志愿服務等活動掩人耳目,招攬群眾近千人。經查,該組織未在民政部門登記注冊或在社區進行備案。漢中市民政局向社會發布公告,指導相關縣區民政局對轄區的東望組織進行非法社會組織認定,要求鎮(辦)對群眾開展勸散工作。2021年6月,漢中市涉及的各縣區民政部門聯合市場監管、公安等部門相繼對該組織依法予以取締。
十、取締“東望志愿服務隊”案例
“東望志愿服務隊”未經登記,擅自以社會團體名義在漢陰縣域內假借開展志愿服務、學習傳統文化、排練文藝節目等開展活動。漢陰縣民政局聯合市場監管、文廣、宣傳、公安等部門認定該組織為非法社會組織。該組織等級分明,設有章程、財務管理、會員入會(退會)制度。2021年5月18日漢陰縣民政、公安部門聯合對“東望集團陜西省安康緣徠課堂”活動場所進行現場取締,并沒收學習資料、標識旗幟、服裝等有關物證。同時,向社會發布公告。 |